北京师范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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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用款申请审核单[40万元以下]

  2024-04-17



北京师范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用款申请审核单

(总价40万元

编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万元)

数量

总价(万元)

是否进口

国别/厂家

经费类别

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经费项目号

是否集中论证审批

是否单一来源采购

使用单位

申请人

申请人电话

申请人电子邮箱

经办人

经办人电话

主要技术参数

申请人签字

使用单位意见

本人已审阅该设备购置的相关材料,确认设备购置可行,价格合理,设备运行所需的资源条件已经能够满足要求,同意购置。

负责人(签字)公章








填写说明(此页不需要打印)

1.     购置总价40万元以下科研仪器设备填写此表。

2.     本表一式两份,主管副院长审批后,一份交学校财经处办理购置手续、另一份留学院办公室存档。

3.     须附“北京师范大学科研仪器设备比价采购报告”一式两份,经主管副院长审核后,携带一份审核单、一份比价采购报告、以及有三家供货商盖章的报价单,报送资产处进行审核、登记,另一份留学院办公室存档

4.     审核单编号由学院统一编制(编制规则为:类别+年度+序列号,如:KY-2017-001JX-2017-001),在学院负责固定资产的老师处获取。

5.     经费类别:财政性资金,指以国家财政为中心的预算资金(学校大部分经费都是财政性资金。如:经费编号以3开头的,2122开头的,11051106开头的、141516开头的资金)

6.     非财政性资金,指事业单位取得的自有收入(如:横向科研收入2324开头的、教育收费收入1101开头的、其他收入11101112开头的经费)

7.     经费项目号:学院核算部门号+9位经费号(如:10100-160102102)。申请人须为教职员工,不能为学生。

8.     经办人为实际经办人员,可以为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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