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用款申请审核单[40万元以下]
北京师范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用款申请审核单
(总价40万元以下)
编号:
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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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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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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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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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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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口 |
□是 □否 |
国别/厂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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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类别 |
□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
经费项目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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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论证审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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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单一来源采购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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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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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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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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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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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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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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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参数: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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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意见 |
本人已审阅该设备购置的相关材料,确认设备购置可行,价格合理,设备运行所需的资源条件已经能够满足要求,同意购置。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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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此页不需要打印)
1. 购置总价40万元以下科研仪器设备填写此表。
2. 本表一式两份,主管副院长审批后,一份交学校财经处办理购置手续、另一份留学院办公室存档。
3. 须附“北京师范大学科研仪器设备比价采购报告”一式两份,经主管副院长审核后,携带一份审核单、一份比价采购报告、以及有三家供货商盖章的报价单,报送资产处进行审核、登记,另一份留学院办公室存档。
4. 审核单编号由学院统一编制(编制规则为:类别+年度+序列号,如:KY-2017-001或JX-2017-001),在学院负责固定资产的老师处获取。
5. 经费类别:财政性资金,指以国家财政为中心的预算资金(学校大部分经费都是财政性资金。如:经费编号以3开头的,21、22开头的,1105、1106开头的、14、15、16开头的资金)
6. 非财政性资金,指事业单位取得的自有收入(如:横向科研收入23、24开头的、教育收费收入1101开头的、其他收入1110、1112开头的经费)
7. 经费项目号:学院核算部门号+9位经费号(如:10100-160102102)。申请人须为教职员工,不能为学生。
8. 经办人为实际经办人员,可以为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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