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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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校青年基金的申请通知


请我系符合条件的教师关注科技处近期发布的《关于2007年度校青年基金的申请通知》。
我系符合条件的老师包括:彭婧,窦瑞芬,熊昌民,王兆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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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字[2007]第035号
各院、系、所: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启动2007年度青年教师科学基金的申报工作,资助条件如下:
一、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被录用并已报到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并到教学科研岗位或工程实验(仅限教学科研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获得博士学位的本校人员,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在教学科研或工程实验(仅限教学科研单位)岗位工作;
2.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
3.专业技术职务为副高级职称及以下;
4.从未获得过任何科研经费资助或近期准备出国进修3个月(含)以上人员不得申请该基金。
根据以上条件,申请金额一般为1.5万元以内,该经费使用以二年为期,请按要求填写“北京师范大学青年科学基金(理科)申请书”,(请在科技处网页219.224.18.81下载)请用B5纸打印,并于2006年10月10日以前一式一份交本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科技处(主楼B区209)过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