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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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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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的通知

  2011-09-01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高[2011]8号)的文件精神,近日北京市教委将开展2011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的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请各院系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系主任)根据学校教务处的有关安排,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力争将我校教师编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教材推荐到北京市教委参评。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本次申报的重点为:经过多次修订已经成熟的基础课以及适应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和应用学科等领域的教材;教育部和北京市“质量工程”各项目的配套教材等。所申报的教材应突出我校专业优势和学科特色,综合、凝练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及教师科研工作的成果,符合人才培养定位。 二、申报范围 1. 第一编著者为我校教师; 2. 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的教材(以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包括文字教材、文字+电子教材、电子教材、多媒体教材等; 3.适用于高等教育各层次学历教育的教材; 4.不包括学术专著和编译教材; 5.“十一五”以来已经获得教育部和“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奖励的教材不再受理(获奖后经再次修订的教材除外)。 三、申报数量 1.各院系申报数量原则为本院系“十一五”期间(2006年和2008年)被评为“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总数的50%,请勿超过名额限制(2006年至2008年我校获奖数量参见附件); 2.套书(例如上、下册)按一项申报,系列教材按单本申报; 3.其他相关要求请参照北京市教委文件。 四、工作要求 1.由第一编著者负责教材的申报工作,填写《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申报书》(一式两份),附样书一本。 2. 由各院系教学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所申报教材进行审议、排序,择优推荐;评审要求请参照北京市教委“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议表”的评议标准; 3.各院系负责填写《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申报教材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4.每项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中。由院系统一送至教务处A210室,同时将上述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hch@bnu.edu.cn。 5.送交材料时间为2011年9月20日之前。 组织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陈继荭(58801801),相关材料请从下方点击下载 教务处 2011年8月30日 详细信息请见教务处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