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06级学历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全面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大力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决定》(师校发〔2007〕4号)的有关精神,为了更好地优化培养环节,加强过程管理,提高培养质量,做好中期考核与硕博连读候选人选拔工作的衔接,研究生院决定自2006级学历硕士生起,将中期考核的时间安排在入学的第三学期中期(11月—12月中旬)进行,请各院系所主管领导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确保中期考核的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硕士生中期考核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是对硕士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的综合考核。各院系所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或系主任)负责本院系所的考核工作,按学科专业成立由3—5名教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制定《本院系所硕士生开题报告会安排表》。
2.考核内容与标准:
(1)思想品德考核:由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辅导员结合硕士生的平时表现写出评语,并按合格、不合格评定。
(2)课程成绩与学分考核:已修各门课程成绩在及格以上(60分为及格),学分不低于26学分。成绩考核可参考新培养系统的成绩排名(按学位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平均分排序)。
(3)科研能力考核:重点在开题报告。考核小组根据硕士生发表文章、参与科研项目和开题报告现场答辩情况,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确定成绩。除论文内容涉密情况外,开题报告会应公开正式地进行。开题报告的格式应参考毕业论文编写规则由各院系所组织专家制定,也可以参考培养处制定的《开题报告样本》。
硕士学位论文类型可以多样化,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既可以是基础研究,也可以是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等。鼓励人文社会科学的硕士生通过调查研究,解决社会实际问题,并提供可行性方案。
(4)各院系所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制定更为详尽的考核标准。
3.院系所考核小组应综合思想品德、课程成绩和开题报告情况评定成绩,由组长在《硕士生中期考核情况表》的“考核小组意见”栏填写开题报告的问题、改进建议和中期考核等级。
中期考核“优秀”的人数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总数的25%。评为优秀者学位课程(学位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平均分应不低于85分且开题报告评为优秀。院系所优秀名单应张榜公布,以示鼓励,并在院系所范围内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4.中期考核“优秀”的硕士生有资格参加硕博连读候选人选拔工作,具体报名要求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
5.中期考核通过的硕士生可以进入撰写硕士论文阶段;有一门课程成绩不及格、或开题报告不合格、或思想品德不合格、或不适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者,本次考核为“不合格”,应中止学习,按肄业处理。
如因客观原因未通过的研究生,经考核小组和主管领导同意,可申请在第四学期初的1个月内重新参加考核,考核通过后的成绩由考核小组确定。研究生应填写《硕士生重新参加中期考核申请表》,于12月14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批。如再次考核仍未通过,将被中止学习,按肄业处理。
6.港澳台硕士生除免修公共政治课外,其他要求与学历硕士生相同,毕业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外国留学硕士生也应参加中期考核,除免修硕士生英语、公共政治课外,其它要求与国内学历硕士生相同,毕业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
7.考核工作日程安排:2007年10月26日前各单位主管领导公布本单位中期考核安排表;10月31日前硕士生撰写完成开题报告,并交给导师签署意见;12月14日前,各单位完成考核,将有关材料送交培养处审核。
请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向2006级硕士生通知中期考核的要求,在新成绩管理系统中打印中期考核情况表,按期将相关材料(中期考核情况表、本院系所汇总表)送交培养处审核。培养处将于2008年5月份出具毕业成绩单,供学生求职使用。
联系人:王 远 电话:58806042 电邮:wangyuan@bnu.edu.cn
地点:主楼A区207室
附件下载地址:研究生院http://graduate.bnu.edu.cn/-研究生培养-下载区。
研究生院培养处
本通知请各位硕士生导师阅读
2007年5月17日